欧盟提出授权使用绿色可再生电力生产氢

规则将适用于国内外生产商出口到欧盟

2023年2月15日

缩略图

(文章更新包括更多的信息从拟议的框架草案)

欧洲委员会提出了一个详细的新框架为绿色氢生产商欧盟内部和来自其他国家的出口地区,以确保它是用可再生电力的。

委员会定义了什么是可再生氢在欧盟地区采用两个委托行为需要在可再生能源的指令。

行为将确保所有可再生燃料的非生物起源(RFNBOs),如氢用于工业和运输,使用可再生电力生产。

认证项目将实施以确保生产商,在欧盟还是在其他国家,将被要求证明符合欧盟框架和贸易可再生氢在单一市场。

欧盟委员会预计,监管必然通过这些行为将帮助该地区达到1000万吨的国内可再生能源制氢和1000万吨进口可再生氢符合其REPowerEU计划。

条件可再生燃料

第一个委托行为定义的条件氢,氢燃料或其他能源运营商视为RFNBO。

这对氢澄清“额外性”的原则制定可再生能源在欧盟的指令。电解槽生产氢必须连接到新的可再生能源。这将确保可再生氢发电各样的体积的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电网。

委员会估计将需要约500太瓦时的可再生电力来满足目标下REPowerEU生产1000万吨RFNBOs。目标对应于欧盟电力消费总量的14%。

不同生产商可以列出的行动表明,用于制氢的可再生电力符合额外性规则。

行为下的规则将分阶段逐步允许该行业一段时间适应,并将设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严格。

这些需求的过渡阶段将首先应用于氢气项目将开始操作之前1月1日2028年。

电解槽的过渡期将允许扩大和进入市场。它也允许氢生产商匹配他们与简约每月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直到1月1日,2030年。成员国可以选择关于时间相关的更为严格的规定7月1日,2027年。

该法案还规定,产生可再生电力设施应该生效不早于安装生产RFNBO前36个月。

说的可再生能源生产项目必须只供应绿色hydrogen-producing植物而不是任何其他的消费者。它可以直接连接到电解槽植物或可以来自网格。

考虑到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问题,欧盟委员会已设置规则,以确保可再生氢生产在时间和可再生电力的地方可用。

规则的进一步增加,氢可再生项目安装和绿色植物必须位于同一个竞价位置避免网格拥堵问题。

安装的任何扩展生产可再生氢增加产能可能被认为生效的同时,原来的安装。这是为了避免任何潜在的需要总结与不同的电力购买协议安装每次有一个扩展。

自愿项目和国家项目预计将扮演重要的角色在实现和认证规则在第三国的成员国都必须接受从公认的自愿项目获得的证据。

温室气体排放

第二次授权法案将提供一个方法计算RFNBOs生命周期温室气体(GHG)排放。它会考虑到整个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燃料,包括上游排放,排放从电网取电,加工和运输燃料给最终消费者。

方法论也澄清如何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可再生氢或其导数,以防它是在设施生产共同制作的化石燃料。

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可再生液体和气体运输燃料的非生物起源或回收碳燃料由分裂过程的总排放量覆盖每个元素的总量公式的燃料源于表达的过程,应当用克的二氧化碳当量乔丹(兆焦)的燃料。

温室气体排放值应当认为这取决于数量的总负载小时安装生产RFNBO和回收碳燃料操作。

与可再生电力相关的碳当量排放(风能、太阳能、水电和地热)生产被认为是等于零。

这些行为将开放评论的建议在欧洲议会两个月后,与一个可选的扩展为两个月。然而,议会或理事会将不允许修改建议。

去年12月,欧洲议会的成员达到了协议实现碳边境调整机制有效的2023年,为加强气候目标激励非欧盟国家。

最近欧洲投资银行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与印度氢联盟提供€10亿(~ 11亿美元)来开发大型绿色氢中心和项目在印度。

相关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