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R审查对太阳能电池模块导入持续强制

ISMA提交申请请求继续强制实施保护职责

缩略图

上头贸易补救总局DGTR正在启动审查调查,以审查是否需要继续对进口太阳能电池和模块规定保护税,反对印度太阳能制造商协会提出的申请,该申请寻求继续规定四年保护税

ISMA代表国内制造商Mundra太阳能光电有限公司提交请愿书(Adani),这是特殊经济区单元(SEZ单元)、木星太阳能有限公司和木星国际有限公司提交请愿书,这两个集团都位于国内关税区

调查期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如有必要,总干事可斟酌决定在上述日期后审议数据。

2018年7月,国内产业范围限于DTA单元和面向出口单元三位申请者提交审查申请,其中包括DTA的两个单元和SEZ的一个单元,请求复议原创决定,即把SEZ单元从国内产业中排除

接获请求后,总干事审议了仅限DTA单元的国内产业范围问题。木星太阳能有限公司和木星国际有限公司在印度太阳能电池总生产中占很大比重,因此被视为家用产业。

早些时候,进口太阳能电池和模块分类入关税项85414011但由于这些项目拆分二进制85414011(非单机集成)和85414012(单机集成或组成板块)最近财政部预算会议期间(财政部预算会议)(外务省)当前调查正将这两项关税项都考虑在内,以继续应用安全赋税

提交请求书的国内制造商提供输入数据商务部2014-15至2019-20年(截至2019年9月)调查

响应国内厂商的申请 表示国内产业正面临严重伤害 正在积极调整 总干事目前正在启动审查调查调查旨在审查是否需要继续强制输入太阳能电池模块

DGTR要求有关各方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提交与调查有关的任何资料

后台

2017年12月原创调查启动由五家国内制造商通过ISMA提交申请,包括Mundra Solar光电有限公司、Indosolar有限公司、木星太阳能有限公司、Websol能源系统有限公司和Helios光电Vortaic有限公司,寻求对从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台湾进口太阳能电池模块实施保护税这五家公司称,它们集体制造50%以上印度生产的太阳能电池

DGTR发布2018年7月的最终结果基于两年强制履行保障职责。第一年定为25%,第二年逐步下调方法后每半年下调5%,直至2020年7月后结束该职责

2018年7月发布保障职责时,大多数太阳能项目已经在开发中,因此它们受名为“法律变化”条款约束。因此,在强制实施保障职责前拍卖的太阳能项目有资格因职责增加项目成本获得补偿或补偿。但Mercom的研究发现太阳能开发商一直努力争取 补偿他们的附加费用这对于这些国家的业务和项目开发速度都产生了不利影响。

家用太阳能模块制造商表示式数月后他们的不满 安全赋税他们表示,该政策未能实现保护国内厂商免受突然进口暴增的预期目标,因为保障税只强制两年,实用规模太阳能项目实施期为18至24个月。

虽然没有官方数据 Mercom一直在追踪 140模块制造厂商显示Mercom市场份额跟踪器140模块制造商中只有约40个生产能力为100兆瓦以上在印度只有约16个太阳能电池厂商,其中只有9个制造容量达100兆瓦或以上反之,这些细胞制造厂家大都配有模块制造单元,这些单元使用大部分细胞生产

多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查找极难满足Kisan Urja Suraksha Evam Uthaan Mahabhiyan等政府程序的国内内容需求

鉴于日光病毒(COVID-19)和该国缺乏足够的太阳能电池制造能力导致太阳组件供应中断,本次审查调查成为行业面临的另一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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